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2月15日
工信部要求乘用車企提交雙積分年度報告及信用承諾書
近日,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了《關于提交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與<信用承諾書>的通知》,要求乘用車企業于2019年3月1日之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與《信用承諾書》。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提交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與《信用承諾書》的通知
各乘用車企業:
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令第44號)(以下簡稱《積分辦法》)要求,乘用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與《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我中心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委托接收與管理企業《報告》和《承諾書》。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境內各乘用車生產企業和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是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的核算主體,單獨實施核算。相關企業應于2019年3月1日之前提交2018年度《報告》與《承諾書》。
各相關企業提交的《報告》和《承諾書》應符合《積分辦法》附件3和附件5格式要求,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印章,同時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
二、提交方式
即日起,相關企業應登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平臺地址:http://cafcnev.miit-eidc.org.cn),使用數據報送賬號在線填寫相關內容后下載《報告》與《承諾書》,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印章后,通過平臺上傳彩色掃描件,同時將紙質原件(一式一份)郵寄至我中心。
三、形式審查
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委托,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對企業提交的《報告》與《承諾書》進行形式審查,逾期未按要求提交資料的企業,我中心將匯總上報裝備工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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