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1年11月26日
合肥出臺以舊換新和電池回收政策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
《新安晚報》11月18日刊文介紹了合肥市鼓勵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的補貼措施,包括汽車補助標準和充電電池回收處理標準。
文章援引了合肥市科技局提供的數字:2010年合肥市一共擁有500多個充電樁,投入運營的新能源汽車585輛,預計今年會新增1250輛。
為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合肥市出臺了相關政策對其予以補貼。具體政策的內容可分為三個部分:
1、補助車型: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里所列舉的24批共287款車型為補貼標的物;
2、以舊換新補助標準:可以一次性地獲得3000元/輛的財政補貼;
3、電池回收:目前在用的新能源汽車用電池有鎳鎘電池、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合肥市財政局以回購方式進行變相補貼,補助金額為700元/組,因為目前的新能源汽車大多采用鋰動力電池,所以,這一補助金額以鋰電池的現行價格為基價,具體辦法規定,回購鋰電池資金由汽車生產廠家和市財政各出一部分,其中:廠家按500元/輛,市財政按200元/輛的標準計提回購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回收處理時,按照報廢時的電池實際狀況實行不同金額的回購價格。
自2009年由財政部和商務部聯合印發《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以來,各個地方都以該《辦法》為藍本,出臺自己轄區范圍內的補貼辦法,而且在兩部《辦法》規定的實施期限到期后,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繼續推出新的鼓勵辦法,以跟蹤“十二五”規劃對新能源產業布局的步伐,合肥市財政局的措施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