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11月04日
人大代表張天任四年奔走呼吁:緩征蓄電池消費稅
今日,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向新浪財經披露了今年的兩會提案。17項提案當中,緩征蓄電池消費稅第四次被提及。在他看來,現有消費稅非但無助于解決真正的環境污染問題,而且會使蓄電池公司陷入嚴重的生存危機。
張天任在提案中提到,現有電池消費稅只是對電池生產公司“以稅代管”,無助于解決真正的環境污染問題,而且從某種程度上加重了生產公司的負擔,違背“為公司降成本”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初衷。
其建議,應對公司對環境的污染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必須具備科研層面的污染排放數據支撐,在調研結果出臺之前,建議緩征消費稅;假如繼續征收,應差異化征收,對那些回收電池的公司實行即征即免,對那些不履行回收責任的公司進行征收。征收時可以國家層面的蓄電池回收監管項目為主,進行實際回收量的核算。
據了解,這已是張天任第四次就緩征蓄電池消費稅進行兩會提案。早在2013年,張天任便已開始呼吁緩征蓄電池消費稅。彼時,提案的重點在于,向蓄電池征收消費稅的理由和目的不夠充分。他解釋稱,電池工業不是高污染行業;電池不屬于“資源消耗類”產品;這次征收蓄電池消費稅的初衷是解決環保問題,而環保問題應納入環保法,并非消費稅政策范圍。
實際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早在2015年一月26即聯合發文指出:“自2015年二月一日起,將對各類電池征收消費稅(部分電池免征),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蓄電池自2016年一月一日起征收。”
隨著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動力鋰電池和全釩液硫電池被納入免征消費稅行列后,蓄電池成了重要征稅對象。
由于蓄電池真正的污染風險重要存在于回收環節。我國尚未建立政府層面的規范回收體系,每年出現的廢蓄電池數量超過330萬噸,正規回收的比例占電池總產量不到30%,污染巨大。在張天任看來,現有電池消費稅只是對電池生產公司“以稅代管”,無助于有效解決現有蓄電池行業的環境污染,不利于大型骨干公司的轉型升級,并未實現消費稅征收的真正目的。
張天任稱,消費稅會使蓄電池公司陷入嚴重生存危機,成為壓垮蓄電池行業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曾透露,目前我國蓄電池產品利潤僅為3%左右,一旦按4%稅率征稅,無疑會繼續新增蓄電池生產成本,公司的環保和技改能力和水平會受到制約,蓄電池及其配套產業將遭受致命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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